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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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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上车后取消订单,发生车祸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否担责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0-11-05 04:57)     点击:67

乘客上车后取消订单,发生车祸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否担责

【案情】

  641327分,蒋X与同事共4人乘机自甲地至乙地后,通过“X平台”网约乘坐张X驾驶的小轿车至丙地。上车以后,双方协商取消订单,改为私下交费。张X驾车行驶至X高速公路某路段时,与陈X驾驶的货车追尾相撞,致蒋X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X负事故主要责任,陈X负事故次要责任。蒋X的近亲属蒋X、徐X、周X和将X平台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1241201元。

  【分歧】

  一审法院认为,蒋X通过X平台出行软件搭乘张X驾驶的小轿车,后双方协商取消订单,改为直接付费方式。蒋X虽已取消订单,但其与张X之间的客运合同仍继续履行。X平台公司监管不到位,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X网络平台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X网络平台公司赔偿蒋X、徐X、周X损失80万元。

  X网络平台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受害人蒋X等人通过X网络平台公司到张X驾驶的车辆,张C在接到蒋某艳等人订单后,双方经协商由蒋C等人取消订单,改为私下交易。在蒋C等人取消订单后,其与X网络平台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随即解除,X网络平台公司不再对蒋C等人负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在订单取消后,虽然张C与蒋C等人之间重新达成的合同继续履行,但蒋X、徐X、周X并未提交证据证实在其后的合同履行中X网络平台公司存在过错行为,故其要求X网络平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X网络平台公司的上诉理由成立,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蒋X、徐X、周XX网络平台公司的诉讼请求。

  【评析】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于2016727日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111日起施行。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本案中X网络平台公司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本案X网络平台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司机与乘客提供用车信息,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责任,由于蒋X、徐X、周X未能举证证明某琦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故其诉请某琦承担责任,与法无据。

  事故发生时不在订单过程中。根据平台协议中关于服务合作期间的约定,向乘客提供网约车交通服务的合作期间为订单成立时至乘客到达订单目的地下车时止。蒋X通过网约车平台下单后,上车后又与张X协议取消了订单。事发时驾驶人张X并非处于与某艳合作期间,蒋X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也不存在客运合同关系,该事故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无关。

  网约车平台公司仅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其用户服务协议及附件中向客户承诺其可就交通事故在合理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上述协议及其附件均系X网约车平台公司在相关运输服务关系中向乘客所作承诺。本案蒋X取消订单后,其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之间的客运合同解除,其继续乘坐张X驾驶的车辆出行,履行的是其私下与张X达成的另一个客运合同,而非其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之间达成的客运合同。

  本案两级法院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在网约车服务合同中地位认识一致,均是将其作为承运人看待,但在网约车司机与乘客协商取消订单,改为线下服务后,原合同义务是否终止上存在不同认识。一审法院认为将订单取消后,张X继续载乘蒋X至目的地的行为视为合同的继续履行,该做法实际加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合同义务和管理责任。二审法院认为将订单取消后,张X继续载乘蒋某艳至目的地的行为视为成立一个新的合同,网约车平台公司与乘客之间的合同自订单取消后就已解除。网约车平台公司主要是通过“CC出行”APP软件,为在平台注册的网约车和乘客之间提供云数据在线服务。网约车接单后又与乘客协商取消订单,线下运营,网约车平台公司无法从中受益,也是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的。让网约车平台公司对线下运营的网约车承担管理责任不切实际,也违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二审法院的做法较好地平衡了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网约车挂靠单位与乘客之间的利益关系,更有利于促进网约车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万州区律师事务所,重庆忠县师事务所。

  (作者杨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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