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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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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返潮开发商维修失败业主起诉退房获支持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0-11-03 04:21)     点击:49

房屋返潮开发商维修失败业主起诉退房获支持

因新购商品房长期返潮、结露,开发商多次整改无效,业主在入住五年后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201645日,重庆市三中院二审裁定驳回开发商上诉请求,维持一审解除刘某与开发商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判决。

  20113月,刘某购买了涪陵某新建小区底楼住房一套,该住房系跃层,含负一层,刘某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20124月,刘某发现该房底层房间墙体、地面存在严重返潮、结露,且外墙渗水,为此多次向小区开发商反映,开发商多次进行维修,但都未修好。刘某就此进行投诉,涪陵区质监站于2014317日、201569日两次发文责令开发商处理,开发商在质监站首次发文整改无效后,拒不履行整改义务。

  为此,刘某以房屋设计、建筑不符合规范,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商辩称,刘某提出解除合同没有法定和约定解除依据,房屋已实际交付并完成产权登记,房屋返潮、结露与刘某装修中擅自改变设计和结构有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因其部分墙体紧靠堡坎,无法开窗,通风不畅而导致房屋的底层墙体、地面长期有返潮、结露、外墙渗水等质量问题,经刘某多次向开发商和相关建筑质监部门投诉,开发商采取了相应的维修、整改措施,均不能解决问题。刘某购买的该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者健康和住房使用功能,其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依法成立,予以支持。开发商以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涪陵区质监站无权对房屋质量作出结论,刘某擅自改变房屋设计和结构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补充查明,开发商认可讼争房屋地面未按设计的“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进行施工。二审法院于2016315日要求开发商于一周内书面提出整改方案,开发商未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整改方案,亦未说明具体原因。

  重庆市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未按图施工,以致讼争房屋出现底部通风不畅,形成返潮、结露的质量问题,因此,一审判决认定涉案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无不当。开发商主张形成返潮、结露的原因是刘某装修不当,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在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开发商又拒不进行整改的情形下,如刘某继续使用、居住该房,则必将损害其身心健康,使其购买住房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作者:郭金生 简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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