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性“双规”前退回的受贿金额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0-03-21 04:52) 点击:76 |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如何定性“双规”前退回的受贿金额 【案情】 6月,XX某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得知省工信厅对“XX政府数据中心软硬件扩容项目”进行招标信息后,找到时任省党政信息中心主任的被告人陈某某,请求其帮助林某所在公司中标该项目,被告人陈某某答应帮忙,林某为表示感谢送给陈某某现金16万元,后来林某所在公司顺利中标。9月,陈某某从朋友处得知纪检部门将要查处其在该项目中的受贿问题,便在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前主动将16万元还给了林某。而后不久,陈某某因贪污受贿被纪检部门双规。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关于陈某某在“双规”前退回的受贿金额应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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