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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重庆忠县简介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吴远国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现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被中共忠县县委被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被忠县司法局和忠县律协分会被为优秀律师,二0一五年七月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被评重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曾于2012年代理黄XX故意杀人罪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代理重庆X担保集团诉重庆X供电公司代位权纠纷,重庆X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担保集团要求重庆X供电公司支付4000万元债权;代理陈XX电信网络犯罪无罪辩护一案!2022年代理谢XX网络诈骗成功改判一案!2022年代理浙江省刘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功判处缓期一案!

地址:重庆忠县忠州镇大桥路62号2楼,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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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裂致店主右眼受伤 瓶身厚度不达标厂家赔21万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0-03-16 05:23)     点击:59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啤酒瓶爆裂致店主右眼受伤 瓶身厚度不达标厂家赔21万 

  女子在建筑工地上卖啤酒时,被爆裂的酒瓶炸伤右眼。近日,XX法院以啤酒瓶存在质量瑕疵为据,判决生产厂家赔偿该女子21万余元;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案情回放】
  80后女子小艾以在工程队驻地开小卖铺为生,2月初来到XX工程工地做生意。当年7月30日,小艾在卖啤酒给两名工人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巨响,随即其眼睛感觉一阵疼痛并流血,后右眼被确定为炸伤致残,“右眼盲目四级,分别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八级、十级伤残”。
  经过一年的交涉,啤酒生产厂家一直否认酒瓶会爆炸,也不同意任何赔偿。小艾只得向宝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啤酒生产厂家赔偿医疗费近30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啤酒生产厂家,违规使用过期劣质啤酒瓶(该啤酒瓶系2007年生产,规定使用期限为2年);现该啤酒瓶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条件下发生自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被告XX啤酒有限公司辩称,啤酒瓶使用2年系建议期限而非强制使用年限,故无所谓超期使用。根据被告的调查,原告对啤酒进行了不恰当的冷冻,导致啤酒瓶发生冷热气压不均;在交付啤酒的过程中,原告自己还不慎将啤酒瓶碰倒,故而引发啤酒瓶爆炸。所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原告未尽到合理保存以及谨慎拿放义务,被告并无过错。
  法庭当场对酒瓶碎片封存,之后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的检验过程载明:“啤酒瓶的瓶身厚度最薄处仅为1.76毫米(国家标准为不小于2毫米),同一水平面的瓶壁厚薄比有部分大于2 (国家标准为不大于2)。”
  鉴定人经综合判断认为,送检酒瓶的爆裂特征上仅反映外力作用的部分特点;由于送检啤酒瓶碎片缺少较多,未检见其他反映啤酒瓶爆裂的特征,故无法对送检啤酒瓶的爆裂原因予以明确判断。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电话。
【以案说法】
  问:啤酒瓶究竟是“自爆”还是“它爆”?
   答:根据司法鉴定部分检测结果可以确定,被告的啤酒瓶在厚度和厚薄比方面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该啤酒瓶的爆炸与其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同时,送检啤酒瓶的爆裂特征上还反映了外力作用的部分特点,该鉴定分析与被告证人证言的相关陈述具有符合之处,故外力作用也与啤酒瓶的爆裂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问:啤酒瓶使用期限可以超过2年吗?
  答:鉴于该使用年限系国家建议使用年限而非强制报废年限,故法院对原告的相关主张不予认可。
  问:如何确定双方责任?
  答:被告辩称啤酒瓶爆裂系原告不当冷冻又不慎碰倒所致,但产品质量责任非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同时,被告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原告有不当冷冻行为,而鉴定结论已明确被告的啤酒瓶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缺陷,故法院对被告的相关抗辩理由不予采信。综上,法院确定被告承担七成赔偿责任。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宝山区法院 李新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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