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砍树压死人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9-02-21 02:45) 点击:52 |
路边砍树压死人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案情〕9月5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李三打算锯倒栽在门前公路旁的一棵樟树,邀其弟张三帮忙,当两人将树锯到快要倒时,张三走上公路向对面喊“倒树了”,对面的蒋某闻讯跑开了。这时受害人孙健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往这方向驶来,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在树倒在公路的瞬间,摩托车与树屋部相撞,致孙健颅脑外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争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孙健死亡是意外事件,李三、张三不负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孙健死亡是由于李三、张三的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李三、张三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审判〕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三、张三有期徒刑2年。两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评析〕本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理由: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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