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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恒勇
吴恒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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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1200910725731
  • 资格证号:320920072582
  • 地区:江苏-南京
  • 手机:13951775286
网站公告

一、非诉讼法律事务

1.对企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
.对企业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修改内部规章制度。
3
.为企业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4
.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提供可行性报告。
5
.根据企业的需要,以企业律师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6
.根据企业的需要,介入各项投资活动,提供有关法律风险分析及策划。

7、据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8
.参与企业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9
、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10.为企业的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诉讼法律事务

1.接受企业委托,代理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
.接受企业委托,代理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
.接受企业委托,代理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个人法律顾问服务

个人法律顾问,又称私人律师,主要负责个人的家庭事务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对外合伙经营及投资等提供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风险的策划。特别是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私人律师可以帮助您处理各类纠纷,依法获得损害赔偿,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其他法律服务

1、解答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法律咨询;

2、代理起草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3、代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为公司、个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代理各类诉讼业务,为生产型、服务型实体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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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逃注册资金的法律分析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1-07-16 07:13)     点击:380

一、抽逃注册资金的概念

所谓抽走注册资金是指股东或投资者在验资后,将资金用于非本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
比如,某公司注册了100万资金,用来购买厂房、设备,不属于抽走资金,如果注册100万,但这100万原本属于向别人借的,验资后马上还给别人那才属于抽逃资金。

二、抽逃注册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抽逃注册资金由工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民事责任:

因股东或投资者抽逃注册资金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损害的,则股东或投资者在抽逃注册资金数额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刑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诉其抽逃注册资金的刑事责任: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构成抽逃资金罪要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如何规避抽资注册资金的法律责任:

(一)将抽逃的注册资金返还公司帐户,可不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会认为,因及时将注册资金重新注入且没有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任何危害,将做出不起诉决定。如要不承担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任,则必须是在两年前就要将抽逃的注册资金返还公司帐户。

(二)经财务处理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在公司的财务帐目上清楚地反映出公司现有资产已达到注册资本的数额。如查在两年(工商行政处罚的时效就是两年)前的财务帐目就能清楚地反映公司资产达到注册资本的数额,那么公司及其股东或投资者就不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了。比如:对抽逃的资金,可做成借据,在财务中记为应收帐款,直接挂“其他应收款–XXX公司”。此做法较为隐蔽,但所挂帐的公司要真实存在,否则工商年检时会受关注。

以上分析,谨供参考。

 

                                  吴恒勇律师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吴恒勇律师执业于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所街51号(文体路与所街交叉口应天智汇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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