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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宏
程建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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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301200310897838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南-长沙
  • 手机:13874991301
网站公告

程建宏,长沙市劳动争议维权网站长兼本站首席律师,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获得律师从业资格,同年开始执业。程建宏律师原执业于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为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程建宏律师擅长的业务领域为劳动保护、金融信贷、房地产、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公司法务等民、商事法律服务;并特别擅长劳动争议方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维权案件,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农民工的欠款追讨,并致力于企业、公司职工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的维权服务,在上述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实务经验。程建宏律师执业至今,承办各类案件100余件,先后为政府机关、企业、媒体等多家政企及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百万余元,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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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用期为3个月,一个月刚满就以表达沟通能力不够为由要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详细内容 试用期为3个月,一个月刚满就以表达沟通能力不够为由要解除合同是否合法?本人于今年3月29日与新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职责是外贸单证.刚刚经过一个月的工作,老板就以认为我表达沟通能力不好不适合外贸业务工作的需要为由要解除合同,但是我在平时工作上并没有任何差错而且我的岗位是单证并不是业务经理,请问单位这样处理是否合法?
地区 湖南-长沙
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询问人 sallyliuchina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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