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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当事人系被挂靠单位财务人员,1、挂靠单位财务人员将钱从被挂靠单位取走钱后将支票委托给当事人兑换成现金,当事人从中收取一部分酬金后转给挂靠单位财务。2、挂靠单位财务人员从被挂靠单位领取支票后交由当事人,作为酬劳。(因为以前的时候没有收取)3、所取的钱系挂靠单位预交给被挂靠单位税金的退税部分。
地区:北京-石景山区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24-04-26 13:38:36
提问者:
ASK1714109916t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