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房后发现屋外道路.设施与开发商承诺不符.我购的房子是(首·负)两层单位,当时开发商说首层为正常入户,负一入户则从花园入户,二层可成独立使用也可以自做楼梯成为一套复式,负一层入户则从花园入户。收楼后发现自家花园围栏没有开门口,而且处围花园种满植物没有提供可进出的路,整个小区有二十多栋楼方圆三四公里用厚重的砖墙围住供可进出门口才四个,生活极不方便,负一层的业主从花园入户更不可能。我们业主向物业管理处反映,物管要我们找销售,销售推说已换人,你们找物管处解决。我们业主真是投诉无门,苦不堪言。请教上述情况开发商有没有责任?算不算违约?我们应该怎样做?向那个部门投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