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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起拆迁补偿引起的委托合同纠纷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05-05 15:50)    点击:748

记一起拆迁补偿引起的委托合同纠纷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高俊锋律师

20141021上午,我在新密市人民法院代理一个案件,开完庭刚走出法庭的门口,手机铃声响起。通过电话沟通和交流,我了解到,这是一起拆迁补偿引起的财产纠纷。

赵某某,幼年丧父,后随母改嫁到了郑州市航空港区龙王乡某村。因机场扩建,该村被列入拆迁范围。赵某某很早就出来务工,在事业上很有成就。在郑州市有房产,还有自己的企业。但近几年不幸患偏袒,活动不便。于是就将拆迁补偿事宜交由自己的同母异父兄弟王某某办理。但在拆迁补偿款发放以后,王某某却不将该款转交赵某某。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亲情有时也会变得黯淡无光。

  我从新密返回回到律师事务所的时候,赵某某在儿子的陪同下还在我办公楼一侧的停车场上的车里等我,我们一同上了楼。

基于客户对我的信任,我承接了该案。客户提交给我两份材料,一份是其与王某某的委托协议,另一份是授权委托书。问到拆迁的详细情况,赵某某仅仅听说拆迁补偿款已经发放过了,但发放了多少,因为都是王某某代为办理,而王某某封锁消息,不履行通知义务,所以赵某某也不清楚。

接下了这个案件,我感到了担子的沉重。因为客户手中很多材料都没有,而他们自己又拿不到手,只有律师出面调查搜集才可能拿到所需要的证据。但看到客户期待的目光,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办好这个案件,不能辜负客户的期望。

承接本案后的第三天,我决定去村里走访。我一大早带上助手从郑州出发,按照客户给我们说的路线,上午九点前我们就赶到了村里。村里的民房,许多已经推翻,变成一片瓦砾。有的虽然还未拆除,但窗户都已经卸下。诺大的村里静悄悄的。在一些墙壁上可以看到张贴的公示,上面写着“现将某某村一组房屋丈量数据公示如下:……13赵某某,房屋结构砖混,面积 202平方米”。这个信息与本案有密切关联,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赶忙拿起手机拍了下来。

离村庄不到一里地的地方,建了许多彩板简易房,二百多户村民都暂时住在那里。向远处看去,是正在紧张施工的安置房工地,可以看到工地上的塔吊吊臂在不停地转动。等安置房建好以后,村民们就可以分到房子,住到新建的小区房子里了。距离安置房二三公里的地方,就是郑州机场。可以看到飞机一架又一架的腾空而起,飞向远方。这里的人们真的很幸运。

我们来到村委会大院,里面则是一片忙碌的景象。郑州市航空港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也在这里办公,不断有村民前来办理拆迁补偿款领取手续。

看到这一情景后,我向拆迁办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出示了证件,提交了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请求协助调查王某某代赵某某领取拆迁补偿款的情况。工作人员翻阅了一下拆迁补偿款发放底册,查找到了有关信息。“赵某某,证件号码……,银行卡号……,账号……,金额……元,领款人签字栏中是赵某某的名字,但在备注栏中则填着王某某(代)”这正是我们要找的信息,尤其是那个“代”字,反映了问题的实质。既然是代领,就不是为自己领,就应该在领取后及时交给被代领人。这正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要求。代领后不及时交给被代领人,想据为己有,这就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我们要求拆迁办工作人员就此进行复印并加盖印章时,却遭到了村委会有关领导的阻挠和干涉。事后,我得知,王某某与村委会有关领导的私交非常好。我为此据理力争,最后,拆迁办人员虽然不为我出具证明,但同意我对有关登记信息进行拍照。

事实已经落实,我跟村委会领导就此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请求通知王某某到村委会,希望能够通过协调化解弟兄之间的纷争。尽管村委会领导明显地偏袒王某某,但我仍对本案的调解解决充满自信。但王某某不知道我们已经掌握有关的信息,不往正题上说,毫无诚意。为此,我为客户代写了起诉状,随即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案件分配到承办法官以后,因为我们手中仅仅有相关信息的照片,在这样的情况下,证据还是不充分的。为此,我提交了请求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在本案开庭前,法院调取了由王某某代签的拆迁补偿协议等材料。这样,事实已经清楚,是非已经分明。

在本案开庭那天,由于我方证据充分,王某某终于低下了傲慢的头颅。再加上我方作出了适当的让步,本案终于调解结案。俗语说血浓于水,尽管巨大的经济利益充满了诱惑,但在律师与承办法官的斡旋下,最终促成了亲情与理性的回归。

                                                  本文写于20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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