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援助热线:15800003750, QQ:459056552. 地址:广州越秀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5,网址:http://www.gdp-lawyer.com/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职务侵占罪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3-06-12 19:29)    点击:715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
一、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量刑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20000元,量刑起点最高为一年,每增加85000元至100000元,增加1年刑期;
2、五年以上有期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400000元,量刑起点为五年,每增加100000元至200000元,增加1年刑期。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管东平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人身损害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管东平律师,管东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管东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0000375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管东平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管东平律师主页,您是第8567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