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法学本科,同年10月考上国家税局公务员,被分配到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国家税务局从事了5年的税收征管工作,5年的时间里,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有了系统的理解,并对行政部门如何做出行政处罚及如何进行行政复议,有较深刻的认识,2012年辞职离开国税局,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 执业三年多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近百起,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现担任多家企业及政府的顾问,为企业发展防范法律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办理了昆明富有村10.14案等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
2007年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法学本科,同年10月考上国家税局公务员,被分配到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国家税务局从事了5年的税收征管工作,5年的时间里,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有了系统的理解,并对行政部门如何做出行政处罚及如何进行行政复议,有较深刻的认识,2012年辞职离开国税局,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 执业三年多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近百起,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现担任多家企业及政府的顾问,为企业发展防范法律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办理了昆明富有村10.14案等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