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罗钰林律师点评《武汉晚报》:《小伙没买成婚房 “买了”一个锅》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11-27 20:59) 点击:569 |
发布时间:2012-11-11 12:34:15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万勤 邓倩 开发商退定金扣掉赠品钱 小伙没买成婚房 “买了”一个锅 本报讯(记者万勤实习生邓倩)“本来想买套房子结婚,但现在房子没买成,却买了一只锅”,昨天,25岁的仙桃小伙子小何觉得又好气又无奈:本来打算买房子后结婚,看来婚期还得顺延。 小何是仙桃人,今年25岁,急着买房结婚。今年9月14号,他与汉南一家楼盘的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并向该公司交付了10000元定金。当时,开发商向小何赠送了购房礼品,一只价值276元的高压锅。 今年9月21日,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小何发现开发商针对银行贷款问题的条款苛刻,且缺乏对房屋质量及采光等问题的条款。小何要求开发商增加补充条款但是遭到拒绝,双方因此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认为小何违约,拒绝退还原告定金。小何则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定金。 近日,汉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开发商发还他的购房定金,但开发商扣除了赠品锅的276元。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的罗钰林律师介绍,购房定金能不能要回来要看情况。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未订立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其中的关键是看哪一方违约。实际中,开发商违约现象更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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