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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未成年权利
父母离婚案,父亲五年不支付一分钱,法官酌定五年五千元,同时还有债务,一审让债务另案处理,二审当庭没有提及债务,把一审判的债务变为财务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期生活费800元,教育费,医疗费一人一半,现在法院把孩子教育费买书的钱不认发票了,酌定两百元,多次拘留我,求帮助
地区:四川-南充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24-06-05 18:03:52
提问者:ASK1717581832s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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