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家庭“冷暴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18 15:12) 点击:581 |
如何界定家庭“冷暴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暴力出现了各种新形式,如非武力的轻视、冷漠等,这些能够造成对方心理伤害的行为被称为“冷暴力”。这些行为是否能认定为家庭暴力,以及如何取证,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吴晓芳认为,“冷暴力”不好判断,不应当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中国人民大学杨大文教授认为,在这个问题上,要多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多考虑中国人的习惯。“不要赶时髦,不要扩大家庭暴力的认定范围。” 中华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院长林建军教授认为,家庭暴力因为其施暴场所的私密性,而不能适用刑事案件的举证标准;即不能认为当事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亲人的证言,完全没有效力。法官必须根据生活常识和经验、智慧,加以判断。另外,与案件有关的人应有配合法院提供证据的义务。大家都认为,这不仅是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更应是将来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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