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委托人告中国某银行江门分行名誉侵权纠纷一案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3-04-02 20:34) 点击:92 |
江门:委托人告中国某银行江门分行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案情介绍: 案情简介:梁某的身份证曾被他人盗走,后该梁某的身份证被他人非法冒用,先后在江门地区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贷记卡,并进行了恶意消费透支,其中一家银行的贷记卡被透支达3千多元,另一家银行的贷记卡达3万多元。梁某多次找银行协商,均无果,后被银行列入了“黑名单”,使其无法贷款买楼、买车,也无法申办信用卡,长期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严重恶劣的影响,后委托刘律师起诉,刘律师先写法律意见书银行,银行拒绝承认该事实,且表示随时保留起诉梁某还债的权利。因此,刘律师依法将该银行诉之法院,并开庭审理,开庭后第三天,该银行主动要求法院通知我方调解,在法庭上代表银行方当庭认错,承诺为梁某撤销不良记录,并要求我方主动撤诉以免给其银行带来不好的影响。至此,受梁某委托告中国某银行江门分行名誉侵权纠纷一案获得了胜利。 发给某银行的律师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