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律师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6-24 11:46) 点击:108 |
在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因工伤并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按照以下标准和项目享受工伤待遇: 深圳专业劳动工伤律师深圳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咨询Q Q:4044-67977)专办劳动工伤案。 1、停工留薪待遇:享受原工资待遇(一般为12个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至24个月),标准为工伤前三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朱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9-2743-1948,咨询Q Q:4044-67977),由用人单位支付。 2、医疗费:符合社保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由社保基金支付。 3、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4、护理费。 5、安装假肢器具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附: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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