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诉讼律师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12-31 10:25) 点击:151 |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深圳劳动诉讼律师 深圳劳动诉讼案律师电话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立案审批表》应自填表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3]第117号令)第二十五条 、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企业和本人按照规定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3、1998年7月(“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开始施行)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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