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潘行建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居间合同范本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1-19 14:17)    点击:82

居间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委托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 时间范围

  (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 报酬

  (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保密条款

  (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年×月×日

  (如果是法人单位,可以附双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等内容。)

  2.说明

  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成交机会或者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协议。在居间合同关系中,提供居间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另一方为委托人。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潘行建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潘行建律师,潘行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潘行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5911363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潘行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昆明律师 | 昆明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潘行建律师主页,您是第2169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