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定义 介绍卖淫罪判多久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3-22 15:45) 点击:135 |
深圳市介绍卖淫罪律师辩护 深圳市介绍卖淫罪量刑 一、【定义】 介绍卖淫罪,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深圳市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 1.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结合实践经验,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介绍他人多次卖淫的;(2)介绍有严重性病的卖淫的; (3)行为人曾因犯此类违法行为多次受治安处罚;(4)以介绍他人卖淫为职业或主要生活来源的;(5)介绍他人卖淫引起严重后果的;(6)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后果的。其次,应注意刑法第361条的规定,即对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条件犯本罪的,需依法从重处罚。 三、【罪与非罪界限】 要划清介绍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须注意: 1. 本罪是故意犯罪,但并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2. 尽管本罪的罪状规定中没有情节限制,但并不是所有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均可以构成本罪。对于那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但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深圳市介绍卖淫罪辩护律师】【深圳市刑辩专家律师】 大方律师黎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710500008),自执业以来出庭辩护近百起,办案经验丰富,其所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率高,深受当事人信赖,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律师会见,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 五、【联系方式】 大方律师团队刑事法律部 黎律师 律师证号:14403200710500008, 咨询热线:13728777931 咨询QQ:1966817509 传真:0755-8302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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