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黎大方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深圳市非法同居纠纷律师 深圳非法同居纠纷律师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8-17 16:00)    点击:154

深圳市非法同居纠纷律师 深圳非法同居纠纷律师
一、【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兴业银行大厦10层整层(投资大厦隔壁,附近的公交站点为投资大厦站,附近的地铁为福田站1出口)
2
、深圳市离婚纠纷律师咨询热线:13728777931(黎律师)
3
、律师咨询QQ1966817509
4
、传真:0755-83026738
5
、网址:http://www.0755lawyer.net.cn
二、【律师介绍】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黎律师,自执业以来出庭代理深圳非法同居纠纷案逾百起,办案经验丰富,深受当事人信赖,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般律师眼里,非法同居案件相对简单,是初上道律师或没有作为律师才做的业务,其实不尽其然。非法同居法律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是博大精深的,略之皮毛、在浩如烟海理论边缘徘徊的人不可能感到其精遂。做一名出色的非法同居纠纷主办律师,不仅业务知识要全面,实践经验要丰富,而且要心理成熟,临乱不惊,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没有数年的执业经验,很难成达到这一水平。非法同居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更为专业,只有身在其中不断地研究,才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其中无穷的奥妙。
三、【非法同居案例】
非法同居关系解除 子女抚养义务须承担
被告李某与原告范某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外出不归,音信全无,留下了原告一人和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范某依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判决被告依法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计29000余元。
审理查明,原告范某和被告李某二人199712月开始同居生活,分别于199812月生育一女,20009月生育一子,现两个孩子均随原告生活。由于原、被告性格不合,二人曾于200612月自愿达成一份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但被告并未按协议内容履行抚养义务,而是外出杳无音讯。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太康法院。
法院认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子女比照婚姻法规处理,同居双方均负担抚养义务,因此,被告应承担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费,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四、【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于20049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现有专职律师、律师助理、人民调解员及行政人员近百名,成员多毕业于全国各大知名院校,是一家极具专业化、高层次、富有法律服务经验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
本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商务区的兴业银行大厦十楼整层,办公面积约2000平方米,地理位置方便、办公环境优越。二OO九年五月,我所成功竞标深圳市政府法律供应商,并名列33家中标律师事务所之首。
本所所名品然,取品质卓越之意,旨在把本所发展成为精品化、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以优秀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专业品质服务于客户!
更多非法同居纠纷资讯,请直接联系本所黎律师(13728777931)!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黎大方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黎大方律师,黎大方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黎大方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2877793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黎大方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黎大方律师主页,您是第2772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