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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卖淫罪量刑,宝安区看守所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6-15 17:45)    点击:346

深圳组织卖淫罪律师会见  深圳组织卖淫罪律师辩护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黎律师,自执业以来出庭辩护近百起,办案经验丰富,其所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率高,深受当事人信赖,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

因为专业,所以选择!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刑事辩护律师服务!

成功案例:

黎律师近期代理的部分成功案例:
1
、刘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一审被告人刘某某被做出有期徒刑3年;
2
、谭某介绍卖淫罪一案,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
3
、郑某某强奸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4
、胡某某盗窃罪一案,最终被告人胡某某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5
、马某开设赌场罪一案,最终被告人马某被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6
、宋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最终被告人宋某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7
、程某某抢劫一案,最终被告人程某某减轻处罚,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8
、韩某诈骗案一审辩护,最终被告人韩某从轻处罚,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9
、宋某某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被告人宋某某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10
、张某某贩卖毒品一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 联系方式

黎律师

律师证号:14403200710500008

咨询热线:13728777931

咨询QQ1966817509

传真:0755-83026738

网址:http://www.pinran.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兴业银行大厦10层整层(投资大厦隔壁),附近的地铁为福田站1出口,附近的公交站点为投资大厦站。

温馨提示:尽早聘请律师,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阶段得到刑事律师的会见与沟通,有利于充分地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一、组织卖淫罪的定义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二、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人”主要指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这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是否是组织者,关键是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组织卖淫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的卖淫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对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是故意的,即构成本罪。

四、组织卖淫罪处罚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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