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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法同居纠纷,深圳市非法同居纠纷律师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04-25 14:41)    点击:133

深圳市非法同居纠纷律师 深圳非法同居纠纷律师
深圳市离婚纠纷律师咨询热线:13728777931(黎律师)
律师咨询QQ1966817509
网址:http://www.0755lawyer.net.cn
一、【律师介绍】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黎律师,自执业以来出庭代理深圳非法同居纠纷案逾百起,办案经验丰富,深受当事人信赖,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般律师眼里,非法同居案件相对简单,是初上道律师或没有作为律师才做的业务,其实不尽其然。非法同居法律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是博大精深的,略之皮毛、在浩如烟海理论边缘徘徊的人不可能感到其精遂。做一名出色的非法同居纠纷主办律师,不仅业务知识要全面,实践经验要丰富,而且要心理成熟,临乱不惊,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没有数年的执业经验,很难成达到这一水平。非法同居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更为专业,只有身在其中不断地研究,才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其中无穷的奥妙。
二、【非法同居案例】
非法同居关系解除 子女抚养义务须承担
被告李某与原告范某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外出不归,音信全无,留下了原告一人和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范某依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判决被告依法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计29000余元。
审理查明,原告范某和被告李某二人199712月开始同居生活,分别于199812月生育一女,20009月生育一子,现两个孩子均随原告生活。由于原、被告性格不合,二人曾于200612月自愿达成一份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但被告并未按协议内容履行抚养义务,而是外出杳无音讯。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太康法院。
法院认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子女比照婚姻法规处理,同居双方均负担抚养义务,因此,被告应承担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费,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更多非法同居纠纷资讯,请直接联系本所黎律师(1372877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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