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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全(查封、冻结)夫妻共同财产?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6-05-14 21:45)    点击:179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如何查封、冻结夫妻共同财产? 

1、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保全对方名下的财产; 

2、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夫妻间对财产的平等处理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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