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5月28日与卖方及中介签订了购房3方合同购买2手房。当时网上看到的信息是该房为5层5楼住房,后签合同时写的是7层7楼,但合同审查时我没有注意到这一点。6月1日我到医院拿到住院病历确知我已患有很高危严重的高血压和冠心病,医生一再告诫不能生气劳累等,考虑到所购房屋楼层较高,不适宜自己居住,且合同签订仅3天时间自己尚没有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害,于是向对方及中介表示了书面道歉并提出终止合同和退还我已交的一万元订金,但对方不同意,只有中介退了一千元。请问:1我能向法院申请调解帮助解决吗?2对方及中介应该退还我所有订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