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7月入职碧桂园地产湖南区域,于2021年4月调职去武汉顺晖(地产旗下的商业版块),于21年12月31日被裁员,公司要求我们要么自己想办法找出路去子公司(录音1开头有提及),要么拿N加1走人,本人选择想办法去子公司,于22年2月14日入职碧桂园云蝶科技,于22年8月14日被裁员,原因为试用期不合格,合同为6个月试用期。后续就进入赔偿谈判,云蝶答应N倍赔偿,但因为有6个月工作报销18000元一直没有额度,财务说报不下来,一直拖着,刚开始说没有额度,不能立项报不了,到23年3月左右说22年的直接不能报了,5月说这个费用没有了。故6月直接谈崩了。现进入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