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与A社签订,付款给B社(A社提供的收款二维码),但合同内无约定业务委托书,合同是否有效? |
旅游合同,与A社签订,付款给B社(A社提供的收款二维码),但合同内无约定业务委托书,合同是否有效?问题1:签订合同后,A社向我返回了盖章合同,并履行了旅游行程(但因疫情管控未成行)安排义务。这样认为A社认可了支付,合同是否应该是有效?
问题2:若起诉,是A社B社一起诉讼,还是仅诉讼A社?
问题3:A社的这种转移支付的方式是否存在偷逃税款?
问题4:若A社主张未收款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起诉B社无理由退款? |
地区:福建-泉州 分类: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提问时间:2020-05-24 11:06:48 |
提问者:12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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