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立俊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管某隐藏、掩饰犯罪所得,经薛律师辩护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八千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8-08-23 09:33)    点击:331


基本案情:被害人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将被骗资金分别转入不同的账户中。被告人管某明知该笔款项是诈骗而来,仍然帮助诈骗者将钱从银行卡中取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南京辩护律师薛焕霞律师在深入了解到案情后,提出管某归案后坦白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受人指使介入犯罪,主观恶意较小,建议从轻处罚,法院予以采纳,最终判处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案件总结:国家和人民对于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对于事后帮助罪犯处理犯罪所得的行为也不可容忍。隐藏、掩饰犯罪所得罪是将这种事后帮助的行为直接入罪的规定,所有人都应该予以关注。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薛焕霞律师认为,在此类案件中,隐藏、掩饰犯罪所得的数量和金额是案件的关键,梳理好相关证据,找出量刑从轻情节,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辩护。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立俊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立俊律师,张立俊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立俊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33772517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立俊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京律师 | 南京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立俊律师主页,您是第356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