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孙志强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什么是私力救济?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1 13:54)    点击:22

行走于公力救济边缘的私力救济,是人类社会最初的权利救济方式。在现代社会中,私力救济依然保持了它自己的领地,与公力救济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网友咨询:

什么是私力救济?

律师解答:

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私力救济分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这些合法的私力救济和违法的私力救济两种情况。

当权益遭受损害,情急之下,可能不得不采取私力救济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法也肯定了一定条件下当事人私力救济的合法性,但私力救济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绝不是漫无边际的行为。

律师解析: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具有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双重职责。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往往不能准确说明其要求履行刑事侦查职责还是治安管理职责,我们也不能要求当事人对此作出准确界定。因此,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应当对案件系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公安机关在处置涉及私力救济的警情时,要准确把握私力救济的合法范围,明确公权力的执法界限,在执法中综合考虑案件因素和后续影响,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对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孙志强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孙志强律师,孙志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孙志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22716109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孙志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孝感律师 | 孝感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孙志强律师主页,您是第169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