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木门和地板店的。今年3月份有一男一女来到我店里要订做木门。当时看好样式和颜色后就签订了购货合同,预付了定金一千元,合同是男的签字的。之后,上门测量木门尺寸是当时来的那个女的打电话来预约的。4月底,木门到货后,安装师傅上门去给她家安装,送货清单也是那个女的签收的。木门安装完后,她又口头预定了我店里的一种地板,当时未签订合同,她让我们给她把地板安装好,再一起付款。安装地板时,送货清单由该女子的老公签收的。安装结束后,我们要其付款。该女子让我们找当初和她一起来的那个男的付款,说她的钱付给了他,她不会再付钱了,可那个人我根本就不认识,当初留的电话也关机。据安装师傅和运货的师傅了解,该女的就是这个房子的业主。我现在拿不到我应该属于我的钱,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