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王琮玮
王琮玮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琮玮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继承法知识问答(六)什么是遗嘱继承?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2-27 05:21)     点击:161

  六、什么是遗嘱?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同,它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留下有效的遗嘱,死后按照该遗嘱的内容和要求,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

  遗嘱继承体现了对被继承人财产处分权的高度尊重。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因此,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最好在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因为: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琮玮律师提供“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拆迁安置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琮玮律师,王琮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琮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46662911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琮玮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琮玮律师主页,您是第698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