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押金如何定性?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12-29 08:58) 点击:281 |
房租租赁合同中,押金已经成为了业内潜规则,押一付一、押一付三等租金付款方式非常常见,那么,这里的押金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呢? 押金的性质主要包括以几点: 1、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造成了不当的损害,可以将押金用于损害赔偿: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一般都由承租人承担,押金可以担保承租人不拖欠支付前述费用; 这里指出,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对押金没有做特殊约定,是不宜作为定金的,且押金仅仅对承租人规定了义务,单方指向承租人,而没有对出租方做任何规制,也不符合定金的性质。 综上分析,押金具有违约金的性质,保证承租人不损坏房屋、不拖欠房租与应缴纳的各类费用(水电、燃气、物业等),押金就是承租人对出租人违约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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