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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402201010669144
  • 资格证号:
  • 地区:山西-大同
  • 手机:151107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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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4-07-21 09:22)     点击:702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作者:山西乌金律师所闫国田律师

电话:15110712198,地址:大同市矿区锦绣家园园小区12单元102室。

    2014年1月20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 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3年提高了很多。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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